一、范围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一个职工不可推卸的义务。为了建立良好的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管理职能 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检查和监督部门。 各部门(电站,下同)是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工作纪律 1.1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串岗、脱岗; 1.2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1.3 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手续,擅自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对待; 1.4 上班期间,禁止睡觉; 1.5 工作积极主动、竭尽所能、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任务; 1.6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无故拒绝工作任务,禁止与工作分配人或管理者吵架,甚至谩骂、殴打工作分配人和管理者; 1.7 不得回避、推诿、扯皮、挑拣工作; 1.8 工作不得拖拉,坚决杜绝工作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消极怠工; 1.9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亲朋好友办私事,谋取私利; 1.10 严禁工作期间进行非组织的娱乐活动(如:打牌、下棋、打麻将等); 1.11 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打游戏,不得让与工作无关人员上网。 2、办公、生产场所纪律 2.1 自觉保持严肃、活泼、紧张、有序的工作秩序; 2.2 自觉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用品和生产工器具按要求摆放整齐; 2.3 爱护办公用品和生产工器具,严禁浪费或故意破坏,更不得将公有、共用物资占为己有; 2.4 办公、生产场所严禁嬉笑打闹、吵架、斗殴; 2.5 禁止在有禁烟标志或有禁烟规定的场所吸烟,严禁流动吸烟; 2.6 严禁在办公、生产场所或工作期间、临上班前饮酒。因会议、接待、公关等工作需要饮酒时,应注意节制、严禁酗酒; 2.7 办公、生产场所严禁干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2.8 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生产场所。 3、着装纪律 3.1 着装应整洁、得体、大方; 3.2 有关会议、迎接检查、大型活动、窗口单位和其他有着装要求的,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3.3 严禁上班期间穿拖鞋(其他另有规定的场所除外); 3.4 工作期间,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女同志不准穿超短裙、吊带衫、吊带裙; 3.5 电站运行值班和生产现场工作人员,按公司及电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着装。 4、会场纪律 4.1 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保持会场安静、严肃、庄重的秩序; 4.2 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会场; 4.3 开会期间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睡觉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4 进入会场前,应将手机设置于振动或静音状态; 4.5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或需中途退出会议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6 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其他 1、严禁发生其他影响工作生产环境和扰乱工作生产秩序的行为,以及其他影响企业形象、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2、各部门及两站要建立劳动纪律检查记录,且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五、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订和解释。 2、本规定未尽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在今后执行中补充完善。 3、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