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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准确,充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济活动中的决策支持和风险防范作用,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财务内控管理是指公司财务职能管理部门及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工作要求与规范。 1.3 财务部为公司财务内控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 财务内控措施 2.1 会计基础业务控制 2.1.1 原始凭证审核 所有会计业务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取得原始凭证时,必须审核其要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基本逻辑关系,有无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要加强原始凭证传递的及时性,督促管理人员及时将有关凭证向相关岗位交接,避免当期成本(费用)和收入跨期入账的现象。 2.1.2 记账凭证填制 编制记账凭证要做到日期、科目、摘要、附件数量等要素齐全完整,填制、审核、记账、出纳、主管人员印鉴、署名齐全,确保所有交易事项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记账凭证每月由专人根据分类按顺序号分别装订成册,登记册数,交专人管理。 2.2 内部稽核控制 2.2.1 会计稽核包括:原始凭证稽核、记账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财务会计报告稽核、纳税申报稽核和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稽核等。 2.2.2 公司实行内部分级稽核负责制。原始凭证由会计人员稽核;记账凭证实行多人审核(凭证填制人与稽核人不能为同一人);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2.3 纳税申报由出纳编制,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2.2.4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由财务总监负责监交。 2.3 货币资金控制 按照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4 网上银行系统控制 为提高资金划转速度,减少在途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对部分帐户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网上银行系统由主管操作员、普通操作员操作,并通过各自的Usb-Key、口令、密码进行身份验证及操作。 2.4.1 操作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一旦丢失应立即报告并按要求采取防范补救措施。 2.4.2各环节操作员要牢记并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和密码,口令和密码的设置应使用数字和字符相组合。 2.4.3 各岗位人员必须在自己权限内进行操作,禁止操作员将密码和Usb-Key交给其他人员使用或代为操作。操作员岗位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4.4 操作员下班或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已进入的网上银行系统,并拔下Usb-Key加锁保管,不得将Usb-Key随身携带,不得在未关闭网上银行系统的状态下直接拔下Usb-Key。 2.4.5网上银行操作员应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使用,不得随意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确保计算机的安全。 2.5财务印鉴管理控制 按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2.6 财产保护控制 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2.7财务预算控制 按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及《全面预算实施细则》执行。 2.8 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计算机管理人员对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长期、安全、可靠地运行,避免因病毒侵害或系统误操作、财务电子信息的安全等问题给公司造成财务处理瘫痪、财务信息泄露等损失负责,财务软件的用户权限及新增用户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2.9 财务会计报告控制 按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执行。 2.10会计档案管理 按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 附则 3.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3.2 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