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非生产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办公类低值易耗品应由公司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应由各电站仓库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2000 元 (不含2000元)以下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打印纸、签字笔及笔芯等一次消耗的办公用品不做为低值易耗品,用于接待的烟、酒、茶、矿泉水、餐巾纸、洗漱用品等一次核销,不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按照《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入库: 低值易耗品中的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非办公类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公司仓库负责验收入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低值易耗品的类别、数量,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 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保管员留存并据以登记台账,第二联为财务联,由经办人据以报销。 低值易耗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种规格合理摆放,禁止乱堆乱放。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㈠各部门需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领取,保管员要对“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认真审查,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应拒绝发放。 ㈡“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 ;第二联:财务记帐凭单 ;第三联:使用部门留存。 ㈢使用部门将“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分类顺序保管,以单代帐,作为进行实物管理的依据,并据以登记本部门物品清单。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的转移,退库和经管人变更 ㈠公司各部门间的低值易耗品转出、转入和退库应办理以下手续: 填制“低值易耗品调拨单”一式三联,转出部门、转入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各一联。 ㈡本使用部门低值易耗品的经管人员变更,应及时填写“使用部门物品清单”上的“经管记录”以分清责任,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㈢职工调离公司,必须将自己经管的低值易耗品移交各归口管理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方可调出。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 低值易耗品提前报废,应及时办理如下手续: ㈠使用部门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 ,写明报废理由,一式三联,交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对申请报废的低值易耗品要查看实物,并填写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对因主观原因导致低值易耗品提前报废的,经总经理批准,对责任人处以罚款。“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一联实物管理部门留存,一联使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部办理报废核销手续。 ㈡批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有残余价值的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回收的残余价值交财务部入帐。 ㈢手续完备的“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由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部各存一份,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使用部门的原“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应与“低值易耗品报废单”附在一起,作为低值易耗品减少的依据。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制度 实物管理部门每月应对低值易耗品盘点一次,年终盘点表应与财务进行帐务核对并存档。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单 2、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3、低值易耗品领用单 4、低值易耗品调拨单 5、使用部门物品清单 6、低值易耗品报废审批单 7、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