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以案明纪”端午节前廉政警示教育_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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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以案明纪”端午节前廉政警示教育

时间:2020-06-23 10:29来源:党群工作部 作者:朱子芬 点击:
      为持续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化,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全面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22日,公司党总支开展“以案明纪”端午节前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中央纪委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通报10起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2020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安排》,传达学习陕西省委关于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公司全体党员干部30余人参加学习教育。
      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从坚定信念、对党忠诚、使命担当,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交流发言。
      公司党总支书记温晓峰同志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典型案例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守纪律。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修身养德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始终对法律和道德心存敬畏,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示范责任,做到看好门、管好人、做好事、不出事,带领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年度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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