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中省环保督查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由市水利局副局长江道贵任组长、市环保督查整改办组成核查验收组,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蔺河口水电站生态放流设施未建设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岚皋县副县长伍玉兰、生态环境岚皋分局、县水利局、公司领导参加现场核查验收,并汇报了临时下泄措施实施情况及生态放流永久设施项目进展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我公司采取临时措施下泄3.3m3/s生态流量,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与县行政主管部门监控系统联网,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同意销号验收。同时对蔺河口水电站生态放流永久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予以肯定。 副县长伍玉兰指出,公司应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要求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须全力支持蔺河口生态放流永久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尽快核准,早日开工。 总经理杨晓军表态,此项工作是公司乃至集团的重点工作,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将一如既往的全力推进生态放流永久设施建设。同时恳请岚皋县政府,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关注、支持蔺河口生态放水孔及小机工程项目的建设,力求早日建成投运。 ![]() (摄影:张磊) ![]() (摄影:张磊) |